一、綜合部
負責組織實施中心各項政務決策、重要文件,文稿和管理規章的起草與制定,上傳下達及中心管理等日常政務;負責組織人事、勞資、財務、文秘、會務、檔案、統計、信息、信訪、督查、考勤和黨群等工作;統籌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法律法規宣傳培訓,行復議訴訟等工作。
二、計劃協調部
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衛生管理法規,負責擬定全區域鄉環境衛生工作年度計劃;負責城鄉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統計、匯總、上報;負責城鄉通路清掃、垃圾收集、垃圾轉運等市場化服務監管,督促服務單位按照相關法規制定工作計劃、方案;負責制定環境衛生市場化作業質量標準、考核辦法、考核內容和量化考核標準,對城鄉環境衛生服務單位提供服務質量情況進行監管、考核;負責處理有關環境衛生議案、提案和務咨詢以及投訴、信訪等工作,對全區機關團體、院校、企事業單位、車站等共場所的環境衛生工作進行指導、協調;負責創建衛生鎮(村)的組織檢查、考核、評價和復查工作;組織開展病媒生物防治(除“四害”)工作;指導開展農村改廁工作。
三、技術設施部
負編制全區城鄉環境衛生發展總體規劃及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城鄉環境衛生基礎設施項目的審核、立項及招投標前期工作,并進行現場管理;參與環境衛生項目的規劃、監督、管理和驗收工作;負責城鄉環境衛生設施設備采購;參與城市建設開發、舊城改造規劃項目中有關環境衛生設施配套建設方案的會審和竣工驗收工作;負責編制、審核有關環衛設備新購計劃,并組織實施設備采購工作;負責審核城鄉環衛設施設備報廢處置管理工作。
四、愛衛辦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的方針政策,擬定我區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的措施、方法,并組織實施。負責創建、鞏固國家衛生城市組織、實施工作,對全區創建衛生鎮(村)的組織、檢查、考核評價和上報工作。組織開展我區的城鄉環境衛生、城鄉愛國衛生管理、檢查、監督和效果評價。組織開展病媒生物防治(除“四害”)工作,負責除“四害”的指導、監督、監測、管理和評價。承辦市人民政府和市愛衛辦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環衛管理一部(陳江)、環衛管理二部(惠環)、環衛管理三部(瀝林)、環衛管理四部(潼僑)、環衛管理五部(潼湖)。負責轄區環境衛生清掃、保潔及河道保潔和生活垃收運管理、環境衛生設施設備日常維護等城鄉環衛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組織開展轄區城鄉環境衛生質量檢查、監督和效果評價;負責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管理及物業公司環境衛生服務費審核、撥付管理工作。
綜合部 0752-3278198
計劃協調部 0752-3278763
技術設施部 0752-3278185
愛衛辦 0752-3278183
環衛管理一部(陳江) 0752-3226123
環衛管理二部(惠環) 0752-2600518
環衛管理三部(瀝林) 0752-3278427
環衛管理四部(潼僑) 0752-3278449
環衛管理五部(潼湖) 0752-3223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