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修訂)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眾快速、準確地查找瀝林鎮政府信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并修訂本指南。
瀝林鎮政府及其部門公開政府信息的方式包括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
一、主動公開
瀝林鎮政府及其部門依法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為瀝林鎮政府及其部門制發的公文類信息。
(一)公開范圍
1. 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
2. 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
3. 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的;
4. 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
(二)公開內容
瀝林鎮政府信息公開包括瀝林鎮政府層面的信息公開和瀝林鎮政府各工作機構的信息公開。瀝林鎮政府辦公室負責向社會主動公開下列區管委會層面的主要信息:
1. 組織機構:瀝林鎮政府領導及分工情況;瀝林鎮政府職能及政府機構設置;瀝林鎮政府辦公室主要職能、內設機構及職能情況等。
2. 規章文件:瀝林鎮政府制定的規章;以瀝林鎮政府名義發布的規范性文件等。
3. 政務動態:本鎮領導同志活動、重要會議活動的主要情況。
4. 財政預決算:瀝林鎮政府財政年度預算、決算及執行情況(含“三公”經費)。
5. 政府工作報告:瀝林鎮政府工作報告。
6.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報:瀝林鎮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7. 其他:專項統計、應急管理、人事信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工作規劃、計劃以及職責范圍內依法應當公開的其他信息等。
(三)公開方式
瀝林鎮政府依法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通過仲愷高新區管委會門戶網站(http://www.mymnyp.com)公開,也可以通過新聞發布會及報刊、廣播、電視等其他輔助形式公開。
(四)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編排體系
1. 信息名稱
信息標題,是表達信息中心內容、形式特征的名稱。
2. 內容描述
對信息內容的簡要描述,幫助使用者判斷信息是否符合其需求。
3. 產生日期
格式為年/月/日,具體為YYYY/MM/DD。
4. 公開類型
主動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的有關事項
(一)受理申請機構
受理機構:仲愷高新區瀝林鎮人民政府黨政辦公室
辦公地址:廣東省惠州市仲愷高新區瀝林鎮人民政府(仲愷八路270號)
郵政編碼:516035
辦公時間: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聯系電話:0752-3861868
(二)申請的提出
申請人可根據《條例》規定申請政府信息,應提出書面申請。向瀝林鎮政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書面填寫《仲愷高新區管委會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渡暾埍怼房梢栽谑芾頇C構處領取,也可以在仲愷高新區管委會門戶網站(http://www.mymnyp.com)上下載電子版。申請人對申請獲取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1. 瀝林鎮政府受理書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除申請人當面提交《申請表》外,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2. 瀝林鎮政府受理通過互聯網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申請人可登錄惠州市人民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系統(https://ysqgk.gd.gov.cn/752001/)或仲愷高新區管委會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系統(https://ysqgk.gd.gov.cn/752038/),在線填寫《申請表》,向瀝林鎮政府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 申請人向瀝林鎮政府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注冊登記、稅費繳納、社會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時,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或證明文件,當面向瀝林鎮政府提交書面申請。
4. 瀝林鎮政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三)申請的處理
登記初審。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后,將進行登記和初審(必要時將出具回執)。
初審內容包括:所需政府信息描述是否明確,形式要件是否完整,身份證明是否真實。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經初審申請符合受理各項規定的,將根據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ㄋ模┥暾垥r間的確認
1.申請人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提交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2.申請人以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行政機關簽收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3.以平常信函等無需簽收的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應當于收到申請的當日與申請人確認,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4.申請人通過互聯網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傳真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雙方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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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能夠當場答復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本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本機關依據《條例》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8.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能作區分處理的,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部分內容,對不予公開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9.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但經征得權利人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并將決定公開的內容和理由書面告知權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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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行政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行政機關收取信息處理費按《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執行。
(七)監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受理機構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根據《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五十一條規定,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利益的,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瀝林鎮政府黨政辦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建議、投訴舉報電話: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