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增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審核公示表
下列家庭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現將審核等有關情況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如有異議,請盡可能提供事實依據,可直接向鄉鎮(街道辦)反映。
公示時間: 2021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2 年 1月 6日(公示期為7日)
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舉報電話:0752-3886017 注: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在申請人所在(居)民委員會設置的村(居)務公開欄及鄉鎮(街道辦)公共服務大廳公示,本次所有新增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家庭信息都要公示,未成年人信息不予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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